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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OD体育APP 发布时间:202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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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以下特别提示:

  公司以提供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为核心业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一站式、可视化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下游产业为化工行业,主要客户为各类化工生产企业、国际贸易商等。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公司业务量与化工行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如下游化工行业发展受国际宏观经济、国际政治形势等影响出现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供应链贸易服务行业下游市场需求易受国际经济波动影响。以二手车出口为例,当进口国经济下行时,消费者购车需求将收缩,导致二手车进口车商库存积压、资金紧张,影响了其对进口二手车的采购需求。同时,随着我国二手车出口量的增加,部分目标市场如中亚、俄罗斯等市场饱和度逐渐提高,也会影响其对进口二手车的采购需求,进而对公司的二手车出口业务生产一定不利影响。

  随着下游化工行业的发展,客户物流需求日趋多样化、个性化和专业化,对化工物流企业的专业化程度、资源整合能力等要求愈加提升,行业客户逐步向具有一站式物流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的物流企业集中。化工物流行业市场化竞争程度不断提升,如公司不能进一步提升物流供应链设计、咨询、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水平以及货运代理、仓储、运输等方面的资源服务能力,现有核心竞争优势将有可能被削弱,面临市场竞争风险。

  在供应链贸易服务行业方面,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以二手车出口为例,2024年3月,我国二手车出口由试点制转为申请制,随着二手车出口资质全面放开,国内大量企业开始介入二手车出口业务,二手车出口领域竞争日益激烈,二手车出口盈利空间可能被压缩。同时,在海外二手车市场,我国二手车逐渐崭露头角,但海外市场对中国自主品牌的认可度仍有待提高,来自美国、日本等传统汽车强国的二手车凭借其成熟的产业链和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优势,这些国家的二手车在技术、品质和市场渠道方面具有深厚的积累,对我国二手车出口构成了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公司从事的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二手车出口业务受到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应急管理部等多个政府机构的监管,主要业务需要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或经审批、备案后才能开展。若未来公司在经营中因行业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未能顺利办理有关重要资质的续期,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合法合规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若未来零公里二手车监管政策趋严,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专业的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企业,公司部分业务涉及危化品的仓储和道路运输。由于部分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等属性,因此,公司存在货物在托运或仓储等环节发生泄漏、燃烧、爆炸等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业务无法正常运营的可能性,面临一定的安全风险。

  若公司未能严格规范化工产品的运输、仓储等安全工作要求,导致安全事故,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生发展结合外延式收购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在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领域的产业链优势,加快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交易完成后,为进一步整合并购的资产、业务,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需不断提升管理整合能力、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激励机制,如无法顺利实现整合,则可能导致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41,491.11 50,021.06 71,616.84

  72,694.04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92%、12.77%、18.71%和17.25%,占比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331.63万元、373.10万元、3,136.38万元和3,574.53万元,增加较大主要系对江辰智能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所致。未来若江辰智能的经营业绩无法改善,公司存在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另外,随着公司供应链贸易业务的快速增长,供应链贸易业务的应收款项亦快速增加,公司存在应收款项逾期或无法收回等而发生损失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1,190.26万元、219,899.53万元、389,922.11万元和223,992.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387.24万元、14,996.18万元、8,777.63万元和5,402.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7,827.08万元、11,906.06万元、12,694.45万元和6,198.2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存在明显波动。报告期内,发行人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毛利率分别为15.37%、15.52%、11.35%和11.13%。2024年,发行人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毛利率为11.35%,较2023年的15.52%下降4.17个百分点,主要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单箱加价空间下降。

  2023年度,受海运价格指数大幅下降及全球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下滑26.99%、48.97%和57.21%。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受全球物流市场回暖,海运价格回升,同时公司大力开拓供应链贸易业务等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同期分别上涨77.32%和21.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同期分别上涨6.62%和15.65%,而受公司投资的江辰智能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及个别客户资信恶化单项计提坏账等原因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同期分别下滑41.47%和12.60%。

  受世界经济周期波动、国际航运价格和化工品海外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收入规模和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的波动;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供应链贸易业务,为公司带来了较为稳定的收入规模和增长,但因供应链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对净利润贡献较小。若未来全球宏观经济持续低迷、行业需求萎缩或成本端压力加剧,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出现进一步波动。

  当前国际形势较为复杂,贸易摩擦频发、中东国家博弈紧张局势加剧,若未来相关国家进口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国际形势出现重大紧张局面,将可能对公司二手车出口贸易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针对本次发行,公司已与发行对象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并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尽管如此,若发行对象因不可预见等原因出现违约情况,会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此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永泰投资认购,永泰投资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但仍不排除外部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永泰投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足,从而造成认购对象的风险,该等风险可能会导致本次发行面临迟滞或不能最终实施完成。

  2024年12月3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024年12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8.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8.23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永泰投资,永泰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发行对象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1,598,27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1,941,854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1.13%,未超过30%。

  为进一步明确本次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认购对象永泰投资及其合伙人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已于2025年9月出具承诺拟认购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4,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对应认购股票数量下限为13,165,112股、上限为21,941,854股。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永泰投资本次认购的股份对应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减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永泰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本次发行对象永泰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发行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先生直接拥有公司32,000,000股股票的表决权;金萍女士系永泰秦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永泰秦唐间接拥有公司6,550,000股股票的表决权。陈永夫和金萍系夫妻,二人合计拥有公司38,550,000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38.82%(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系永泰投资,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二人共同控制的合伙企业,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21,941,854股测算,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25,806,463股,剔除121,252,599

  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合计将拥有公司60,491,854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49.89%(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永泰投资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之“(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永泰投资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情形除外),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专业法律意见,并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因此,永泰投资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修订稿)》

  浙江永泰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曾用名包括浙江永泰储 运有限公司、浙江永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宁波 市北仑永港油品有限公司

  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宁波 凯密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曾用 名为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长沙永泰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 湖南新鸿胜化工有限公司

  天津睿博龙智慧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曾 用名为天津睿博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康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嘉州供应链控股子公司,曾用名为 杭州康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宁波镍神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5年7月成为 参股公司

  中文名: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英文名:HONGKONG YONGTAICHEMICALLOGISTICSCO.,LIMITED,发行人全资 子公司

  英文名:YTYCHEMINTERNATIONALFZE,发行人全资子公 司

  宁波江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曾用名为 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运化工”智慧物流管理平台,是发行人自主开发的集化工供 应链服务、数据互通、安全管控、内部管理于一体,能够向客 户提供数字化供应链管理及决策支持的一站式、可视化智慧物 流管理平台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永泰运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 月30日

  通过运用化学方法改变物质组成或结构、或合成新物质的生产 技术所得的产品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的一种,包括具有毒害、腐蚀、爆炸、 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 品和其他化学品

  接受客户委托为其提供专项或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以及系统 运营的物流服务模式,是互联网物流平台、物流咨询及方案策 划与基础物流服务的深度融合

  生产及流通过程中,为了将产品或服务交付给最终用户,由上 游与下游企业共同建立的需求链状网

  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对供应链中的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 进行设计、规划、控制和优化,将单一、分散的物流过程进行 一体化整合的服务

  英文全称Twenty-feetEquivalentUnit,20英尺集装箱标准箱

  ISOTANK,罐式集装箱,俗称坦克箱,一种安装于紧固外部 框架内的不锈钢压力容器,用于装运液体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 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 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证 件,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确定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 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向海事局进行危险品申报,收到审批回执后,对危险品货报信 息添加箱号及提单号信息,发送给相关船舶代理

  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或出口一国海关关境或国 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 规定的义务

  在集装箱运输中,单票货物不足整箱时,将运往同一目的地的 不同货主的货物,合拼装箱运输的方式

  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以及从事进出境货 物装卸、储存、交付、发运等活动,办理海关监管业务,符合 海关设置标准的特定区域

  码头为了保证船舶装卸作业的正常进行,保证堆场进出畅通, 结合码头实际情况和海关监管的情况,将进口集装箱输运到港 外堆场

  集装箱码头内或码头周边地区,用于办理集装箱的装卸、转运、 装箱、拆箱、收发、交接、保管、堆存的场所

  海关/海事在接受报关申报/危申报后,依法为确定进出境货物 的相关信息是否与货物申报单上已填报的详细内容相符,对货 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由海关批准设立的供进口货物储存而不受关税法和进口管制 条例管理的仓库。储存于保税仓库内的进口货物经批准可在仓 库内进行改装、分级、抽样、混合和再加工等,这些货物如再 出口则免缴关税,如进入国内市场则须缴关税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YongtaiyunChemicalLogisticsCo.,LTD.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 口;报关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无船承 运业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 布;广告设计、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集装 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保险代理业务;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 输;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陈永夫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30.81%股份,金萍女士通过永泰秦唐间接控制公司6.31%的股份,二人系夫妻关系,合计控制公司37.12%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

  陈永夫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4月出生。陈永夫先生为公司创始人,曾担任永泰有限董事长。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永泰投资合伙人、百世万邦执行董事、永泰天极执行董事、永港海安执行董事、永港物流执行董事、永泰艾力执行董事、上海罐通董事长、香港永泰董事。

  金萍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采购与物流专业。曾任职于宁波爱迪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永泰有限。

  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业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目前兼任永泰秦唐执行事务合伙人、永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永泰运供应链执行董事、格泰化工执行董事、永泰运汽贸监事、南京圣旺泰董事、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永泰运新材料执行董事、永泰运汽配经理及董事、睿博龙董事长。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通过不断整合业内优质的国际化工物流服务团队、危化品仓库、危化品运输车队、园区化综合物流服务基地等相关资源,依靠自主研发的“运化工”平台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方案设计、询价订舱、理货服务、仓储堆存、境内运输、关务服务、单证服务等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服务。

  同时,公司结合当前化工物流服务业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2022年下半年开始利用公司现有仓储及道路运输资源逐步向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延伸,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资源使用率的同时,为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储备大量潜在客源,逐步形成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供应链贸易服务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公司供应链贸易服务涉及的产品种类主要包括二手车(含新能源汽车)(以下统称“二手车”)、高端细分镍制品和农药等,自2023年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以来,在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下,公司基于自身的业务综合优势,二手车逐渐成为公司供应链贸易服务的主要品种。

  公司主要从事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和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之“L72商务服务业”项下“7224供应链管理服务”;按照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070210供应链管理服务”。

  供应链管理属于现代物流行业的大类,是第三方物流发展的高级形态。物流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由国家发改委承担,主要负责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在具体监管层面,现代物流行业作为综合性服务业,融合了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服务业等多个行业,是连通社会生产、消费各环节的纽带,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特点,因此在管理上具有一定的跨部门特性,具体管理职能视业务属性被分散在商务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和公安部、海关总署等多个部门。

  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承担,其主要职责包括推动中国物流业的发展,推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的改革与发展。政府授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外事、行业统计和标准制修订等项职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是亚太物流联盟和国际采购联盟的中国代表,与许多国家的同行有着广泛的联系与合作。

  供应链管理属于现代物流行业,公司承接的业务类型以化工品的跨境物流为主,同时公司从事的供应链贸易服务由于货物等具有特殊性,也需要遵守化工物流的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如下:

  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领域,国务院以及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先后颁布多项政策以促进和推动现代物流、供应链服务产业的发展。

  2021年8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的《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指出,鼓励商贸企业、物流企业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股权投资等方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将物流服务深度嵌入供应链体系,提升市场需求响应能力和供应链协同效率。引导传统商贸企业、物流企业拓展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功能,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鼓励金融机构与商贸企业、物流企业加强信息共享,规范发展供应链存货、仓单、订单融资。并引导和支持骨干商贸企业、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企业等高质量推进海外仓、海外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全球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深入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推进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推动绿色交通发展。2022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指出,要安全有序发展特种物流,发展危化品罐箱多式联运,提高安全服务水平,推动危化品物流向专业化定制、高品质服务和全程供应链服务转型升级。推动危化品物流11月27日,国务院发布《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指出,加强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的国内港口仓储设施建设,支持高效便捷出口。开展新能源汽车物流提升工程,加强港口滚装码头建设,鼓励研发应用内河滚装船。探索发展新能源汽车集装箱运输,畅通新能源汽车国内联运通道和跨境物流通道。鼓励大型工商企业与骨干物流企业深化国际物流合作,共建共用海外仓储等基础设施,提高储运、流通加工等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民营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产业链融合创新中的作用。

  加强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 出口的国内港口仓储设施建设,支持高效便 捷出口。开展新能源汽车物流提升工程,加 强港口滚装码头建设,鼓励研发应用内河滚 装船。探索发展新能源汽车集装箱运输,畅 通新能源汽车国内联运通道和跨境物流通 道。鼓励大型工商企业与骨干物流企业深化 国际物流合作,共建共用海外仓储等基础设 施,提高储运、流通加工等综合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民营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产业链融合 创新中的作用。

  通过政策协同、流程优化、产业集聚、质量 管控和金融支持,构建覆盖全链条的二手车 出口生态体系,推动浙江从“外贸大省”向 “贸易强省”转型。其亮点包括高效通关退 税、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国际化品牌培育等, 旨在应对国际市场波动、提升企业竞争力, 最终实现二手车出口的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支持物流企业结合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特点, 加强海运、空运、铁路、多式联运等运输保 障能力建设。

  二手车出口全面由试点制转为申请制,该公 告通过明确企业资质、许可证管理、质量标 准和全流程监管,构建了二手车出口规范化 框架,旨在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通 过便利化措施和国际化支持提升竞争力。

  加强与境外港口跨境运输合作,鼓励航运企 业基于市场化原则拓展内外贸货物跨境运输 业务范围。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 运,拓展主要港口国内国际航线和运输服务

  辐射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内外贸 集装箱同船运输,推行集装箱外贸内支线进 出口双向运作模式。加快建设跨境物流基础 设施,支持在重点城市建设全球性和区域性 国际邮政快递枢纽。

  加强出口退税的政策辅导和服务,支持鼓励 达到相关质量要求的二手车出口。

  十四五期间,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推动物流提质增效降本、强化物流数字化科 技赋能,深度挖掘现代物流重点领域潜力, 到2025年,基本建成供需适配、内外联通、 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做到 物流创新发展能力和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 物流服务质量效率明显提升。

  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 度。加快1,000亿元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 落地,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加大结构 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

  各地方协调帮助物流、货代等企业及时赴港 口提离冷藏货物、危险货物等集装箱,提升 主要港口的货物中转效率。 支持更多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扩大二 手车出口规模,提升二手车出口质量。

  建设现代流通网络,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 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广标准化托盘 带板运输模式。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 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推动第三 方物流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 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 业,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

  建设高效货运服务网络,完善与产业布局、 消费格局相适应的大宗货物、集装箱物流网 络,建设大容量、低成本、高效率物流骨干 通道。同时,大力发展货物多式联运、发展 专业化物流服务,并持续推动降低物流成本。

  深入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推进综合货运枢纽 建设,推动铁水、公铁、公水、空陆等联运 发展。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培 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多式联运龙头企 业。

  积极支持运输、建筑等行业开展数字化改造, 将“深化服务贸易改革开放”作为首个重点 任务,从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提高跨境 服务贸易开放水平。

  鼓励商贸企业、物流企业通过签订中长期合 同、股权投资等方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将 物流服务深度嵌入供应链体系,提升市场需 求响应能力和供应链协同效率。引导传统商

  贸企业、物流企业拓展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功 能,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鼓励金融机构 与商贸企业、物流企业加强信息共享,规范 发展供应链存货、仓单、订单融资。引导和 支持骨干商贸企业、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 流企业等高质量推进海外仓、海外物流中心 建设,完善全球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 要》

  建设现代物流体系,统筹物流枢纽设施,完 善国家物流枢纽。优化国际物流通道,加快 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坚持 经济性和安全性相结合,补齐短板、锻造长 板,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 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 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

  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 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打造绿色物流。

  到2025年,物流业在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 供应链协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用 显著增强。要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物流 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模式,制造业供应链协同 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精细化、高品质物流服 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深入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总结推广 试点成功经验和模式,提高资金、存货周转 效率,促进现代供应链与农业、工业、商贸 流通业等融合创新。研究制定现代供应链发 展战略,加快发展数字化、智能化、全球化 的现代供应链。 积极推进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建设,加快 货物管理、运输服务、场站设施等数字化升 级。

  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强 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 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确保危险废物贮存、 运输、处置安全。提高危险化学品储罐等贮 存设备设计标准。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 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危 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